遼寧省沈陽市著力推進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
遼寧省沈陽市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作為重大民生工程來抓,不斷提高學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的期盼。截至目前,累計摸排建成和在建小區4946個,梳理小區配套園531個,將其中384個列為治理對象,通過采取回收、移交置換、新建改建等方式,節約建設資金約15億元,為5.2萬個家庭提供公辦和普惠性幼兒學位。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長擔任組長的治理工作小組,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議,指導各成員單位及各縣(市、區)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成立由教育局、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等17個部門組成的聯合工作辦公室,建立多部門協同工作機制。指導各縣(市、區)成立相應領導小組,構建主要領導親自抓、主管領導直接抓、各部門各司其職的工作機制。建立聯合辦公室例會制度、督促檢查制度、定期報告制度、臨時集中辦公制度等,定期召集成員單位研究治理政策,共同解決難點問題,確保治理工作有序推進。
強化政策指導。印發《關于做好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按照“突出重點、由易到難、差別對待、公正透明”原則,做到“應交盡交、應補盡補”。明確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的普惠性治理方針,未達到目標比例要求的地區要改辦公辦園,達到目標比例要求的地區有條件的要舉辦公辦幼兒園;按照小區配套園公益普惠發展方向,參照公辦普惠園標準,降低非普惠性民辦園收費。成立由相關部門組成的調研組,深入13個縣(市、區)開展調研和政策宣講,明確治理方向目標,查找重點難點問題,為研究治理政策、深入開展治理提供指導。加強資金保障,制定專項獎補辦法,對治理成果突出地區給予適當獎勵,對治理任務較重的地區給予適當補助。注重吸收借鑒其他地方經驗,收集整理全國小區配套園治理相關文件資料,匯編成冊并下發至各縣(市、區)進行學習借鑒。
推進工作落實。嚴格執行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相關政策規定,明確開發建設單位建設配套幼兒園的主體責任。對未規劃小區配套幼兒園的不予審批,對存在配套幼兒園緩建、縮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問題的要求限期整改。按照“一園一案”原則,分類制定治理對策,著力解決小區配套幼兒園出租、出售、挪作他用問題。按照“問題誰造成就由誰解決”原則,由開發建設單位擅自出租、出售或者改變用途的,責令開發建設單位限期收回,并移交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占用小區配套資源的營利性幼兒園,由教育行政部門引導幼兒園舉辦者辦理住所變更或注銷登記,舉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對非普惠性幼兒園,按照“同級、同質、同價”原則,區別不同情況,一園一策,妥善加以治理。
深化督導考核。按照公辦幼兒園在園兒童占比和普惠性學位占比要求,逐一核定各縣(市、區)差額,建立任務臺帳,明確治理措施和完成時限。加強督促檢查,將治理工作納入各縣(市、區)政府績效考評內容,定期督查各縣(市、區)治理進展。實行每周調度上報制度,每半個月對全市治理工作進行總調度。對摸底調查作假、全面整改落實不力、整改不到位、進展緩慢的縣(市、區)予以通報。召開小區配套園治理推進會議,及時總結、持續推進,對治理工作再動員再部署,扎實完成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