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告
【#高考# 導語】考網從廈門市教育局了解到,福建廈門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已發布,詳細內容如下:
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在即,擬在廈門市申請報名人員盡量不要離開廈門市,在廈門市外人員應注意廈門市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返回,以免因疫情防控錯過現場確認時間(10月24日至29日)。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下列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會及省教育廳招生考試有關管理規定,高中階段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同時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戶籍且出生后首次申報戶口登記在我省。其中,高中階段學校應屆畢業班學生(以下簡稱應屆畢業生)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下同)屬于工作調動、人才引進、庫區移民、駐閩部隊現役軍人(含文職人員),報考人員戶籍于普通高考報名前遷入我省。其中,應屆畢業生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
3.因投靠父母一方,報考人員戶籍于普通高考報名前遷入我省,同時被投靠人須具有我省戶籍且出生后首次申報戶口登記在我省。其中,應屆畢業生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
被投靠人雖具有我省戶籍但出生后首次申報戶口登記不在我省的,按第4項規定執行。
4.因其他事由將戶籍遷入我省的應屆畢業生,其戶籍遷入我省須滿3年(時間截至2023年7月1日,下同),同時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且有3學年連續實際就讀經歷。
因其他事由將戶籍遷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的往屆畢業生;持省外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的往屆畢業生,其戶籍遷入我省且高中階段學校畢業均須滿3年;同等學力人員,其戶籍遷入我省須滿3年且初中學校畢業(含結業)須滿6年。
5.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我省戶籍就業人員的隨遷子女,具有廈門市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且有3學年連續實際就讀經歷。同時,其父母一方須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國家規定繳交社會保險費或納稅等可證明其在我省從業經歷的記錄。
6.在廈門市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經歷并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國僑民。
(二)下列人員不得申請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符合報名少年班條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規定的其他人員除外)。
3.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考(含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員。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
(三)其他事項
1.報名后至2023年7月1日前,將戶籍遷出我省或將高中階段學校學籍轉出我省的,視為自行放棄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試和錄取資格。
2.具有我省戶籍、但不符合以上第(一)條1至4項條件之一的報考人員,可以申請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報名,但只能報考高職(專科)批次。
3.教育部另有文件規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執行。
二、注意事項
(一)網上報名
1.申請報名參加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的所有人員(包括保送生,“強基計劃”,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殘疾考生單獨招生,職教師資班,少年班等)須于2022年10月18日至23日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高考考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賬號注冊、報名和繳費,逾期不予網上報名。
2.擬報考省內面向(含定向)設區市或縣(市、區)招生的院校(專業),須具有該設區市或縣(市、區)戶籍且在該設區市或縣(市、區)報名。
3.網上報名時,應按照《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試有關收費標準的函》(閩發改服價函〔2021〕402號)規定,通過網絡繳交報名考試費240元,報考體育類、藝術類的考生還需繳交專業省級統考費,其中體育類170元/生,藝術類每個專業類別170元/生,網上繳費成功后方可參加現場確認。
(二)現場確認
報考人員本人須于2022年10月24日至29日,持報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選擇的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選擇相應的報名現場確認點(廈門市現場確認點見附件)。其中,應屆畢業生原則上選擇學籍所在區的確認點;非廈門市本省戶籍非應屆畢業生(含往屆畢業生和同等學力人員)原則上選擇戶籍所在縣(市、區)的指定確認點;隨遷子女非應屆畢業生應選擇原高中階段學校學籍所在區的確認點。
(三)提交材料
現場確認時,報考人員須提交本人戶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籍和實際就讀證明等相關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供現場確認工作人員核對查驗。
1.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畢業班學籍花名冊(須經學籍主管的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門審定并加蓋學籍專用章)和實際就讀證明(須經報考人員所在學校審定、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2.往屆畢業生須提交高中階段學習的學校畢業證書。同等學力人員須提交初中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3.需要以父母工作調動、人才引進、駐閩部隊現役軍人(含文職人員)身份報考的人員,須同時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證明材料。庫區移民身份由當地教育部門協調庫區管理部門核查。
4.屬投靠父母一方的報考人員,須同時提交被投靠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5.隨遷子女還須同時提交父母一方在閩從業經歷證明材料,其中繳交社會保險費或納稅的由教育部門匯總名單后交由當地人社、稅務等部門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國僑民,須同時提交由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四)規范填寫報名信息
1.報考人員應自覺如實填報,提供真實證明材料,通過非正常戶籍學籍遷移、戶籍學籍造假、非法獲得證明材料、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騙取高考資格的,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農村專項資格、照顧對象資格的,將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和追責,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
2.報考人員本人應認真閱讀報名確認點打印的《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對確認無誤后簽名,非報考人員本人不得代簽。報考人員簽名一經確認,所有報名信息不得更改。由于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導致信息錯誤、賬號和密碼被盜,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報或修改等后果,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負。報名結束之后至高校注冊學籍之前不要變更姓名,否則將無法參加考試、無法注冊高校學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附件下載:2023普通高考廈門市報名現場確認點.xlsx
原文標題: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告
文章鏈接:https://edu.xm.gov.cn/jyfw/zsks/ptgk/202210/t20221012_2693640.htm
